得失土地公。飼無雞  <台灣心。鳳梨情>

 

【語義】

得失”得罪對方的意思。俗語說:田頭田尾土地公,土地公是地方的守護神,就好像轄區內的巡佐管區一樣。所以什麼人不好得罪,偏偏去惹到土地公,那分明是跟自己過不去;別說小雞養不大,可能天天都沒日子過哦。

 

這話是比喻,待人接物應該事事小心審慎,千萬不要得罪權貴,那可是吃不完兜著走。

 

【參考】

台灣趣味諺語小百科

陳雲媽媽智慧語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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