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得失土地公。飼無雞 <台灣心。鳳梨情>
【語義】
“得失”得罪對方的意思。俗語說:田頭田尾土地公,土地公是地方的守護神,就好像轄區內的巡佐管區一樣。所以什麼人不好得罪,偏偏去惹到土地公,那分明是跟自己過不去;別說小雞養不大,可能天天都沒日子過哦。
這話是比喻,待人接物應該事事小心審慎,千萬不要得罪權貴,那可是吃不完兜著走。
【參考】
台灣趣味諺語小百科
陳雲媽媽智慧語錄
洗鞋免費送到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